向欧美日看齐,践行中国工程质量新险种,卓宝优先示范

2020-10-16
卓宝科技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产业。“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也是建筑领域最响亮的口号之一。然而,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却频频发生,给国家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保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阻碍。
 
 
针对工程质量问题,国家在政策上一直在推进建筑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近年来大力推广应用的主要有以下3项工程质量保障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担保)
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负责制
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其中,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负责制起到保障完善和风险防范的制度。
 
引入这一制度,是对传统建筑行业质量监管体系的深入变革,保险公司的介入,对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真正实现“一砖一瓦,建之为民”。
 
它包含了以下三个险种: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由保险公司向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1-2年)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履行维修义务的保险。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
 
是由保险公司向开发商提供的保证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
 
2016年提出,该险种可由参建单位或个人投保,保险公司承保的是责任人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工程以外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一险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以设计责任保险与监理责任保险为主。
 
其中,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在国外被称为工程职业责任保险)有助于解决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的风险与问题。
“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负责制”该制度的施行目的是使我国建设工程活动能够实现行为责任具体到人、追溯落实主体责任,最终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相应责任主体的职业风险(如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赔偿处罚……),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与应对方法,不仅难以令责任主体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更容易引发负面的行业恐慌、人才流失。
 
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则除了落实保修责任外,还落实了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中有一个最重要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1~2年)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原本是5%,2017年下调至3%)。
其本应对承包人起到很好地“约束作用”,但是很多的建筑公司就直接把保证金算作了成本,契约就等于白纸。这种契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从而产生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也使得各种没有资质、没有技能的人成了工程队的主力军和主力的材料,这一点也不奇怪。
 
但是,由于立法的缺位,法治基础尚未确立(当前保险施行分自愿与强制),且当前国内的保险公司仍在探索在这一领域的保险模式,相关人才及技术亦有不足,再加上最重要的参与工程建设方,因投保所带来的成本增加,整体反应冷淡,投保动力不足。
 
所以,尽管各地政府在大力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但效果并不太理想。
 
特别是针对开发商直接关联到赔偿责任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的推进,在10多年过程中,仅实现了在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的逐步落地,整体而言其在全国的应用仍处于起步状态,距离普及仍有较大距离。
 
若将目光聚焦到工程质量的细分领域,如作为市场一直以来的投诉焦点——建筑渗漏问题,相关保险的推进更是阻力重重。
 
虽然政府早在2006年《新版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试行》方案中,考虑到渗漏问题突出,首次加入了开发商可选择投保的保险期为5 年的渗漏附加险。但在推行中接受度并不高,此次试点后的近10年,我国工程质量保险的推广在市场应用方面也几乎属于停滞状态。
 
 
而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 欧洲、美国、 日本等先进国家就广泛推行了建筑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期制度,建筑渗漏由百分之几十减少到百分之几,甚至更少,效果显著。
 
它的基本概念是:在合同约定的耐用年限内,防水工程不得出现渗漏,否则,最终责任者——总承包或施工单位不仅应无偿维修,同时赔付由此造成的连带损失。
 
根据这一强制保险制度设计,建筑一旦出现渗漏,首先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包括承担维修费用和因渗漏造成的财产损失,然后保险公司将按出险状况大幅调高防水工程公司保费。
 
企业出现质量事故将承担高昂的保费和其他成本风险,在市场竞争中将明显处于劣势地位,所以没有哪个企业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没有技能的工人施工,建筑渗漏发生几率自然就降下来了。
 
 
国际社会对于工程质量保险的成功应用,是很好的借鉴经验,但在本土化过程中,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国家大力推广的同时,市场也应该做出长远判断,在其中发挥主体作用。
 
毕竟工程保险的商业运作,本质上还是市场行为。
 
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还是主要依靠市场主体企业的参与促进,特别是行业中有影响力的企业,需发挥带头作用。
 
而这方面,深圳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就做出了亲身示范。
 
在2016《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我国首次将市场机制写入工程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前,在2017年深圳福田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正式试点前。
 
卓宝科技于2014年就联手太平财险,打造了中国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并且选择在庄严神圣的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郑重承诺:卓宝对结果负责,一旦渗漏,双倍赔偿!
 
只要客户选择“贴必定+涂必定”防水服务系统,在工程竣工后,若出现质量问题,达到赔偿条件,客户即可通过保险公司获得每个风险单元的两倍赔偿(即按照渗漏点所在的风险单元面积乘以该风险单元防水工程承包单价的两倍),以解决出现渗漏以后,发包方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后顾之忧。
 
卓宝科技还承诺:
 
◾ 在防水施工过程中,非卓宝科技原因造成的渗漏,由卓宝科技无条件负责维修,直至不渗漏。
◾ 在5年质保期内,如因卓宝科技产品质量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渗漏,卓宝科技将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直至不渗漏,并且对渗漏点所在风险单元按承包总价进行双倍赔偿。
◾ 15年保修期内,如因卓宝科技产品质量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渗漏,卓宝科技将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直至不渗漏。
◾ 保修期之后的维护期,卓宝科技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从2014年7月至2020年6月30日,卓宝共购买保险1403份,未发生一例因渗漏导致的理赔事项。自引入保险机制六年以来,卓宝“一旦渗漏,双倍赔偿”的承诺给不少总包和甲方打了强心针,使他们在面临诸多防水品牌时毅然选择了卓宝。
 
 
卓宝科技是一家在防水领域耕耘20载的老牌企业了,一直在用行动贯彻“为社会奉献不渗漏的防水工程,呵护人类诗意安居”使命,其“理想”和“情怀”亦在行动中得到了充分彰显。
 
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有很长的路要走,走好它是需要各方人员共同协作、共同努力的,愿未来有更多这样的行业同仁,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创新变革,共同铸就中国建筑工程的高品质!